2010年7月1日,因四川省成都市某公司在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起诉上海某公司,案由是合伙纠纷,标的额高达近四百万元(被人为地拆分为两个诉讼),上海某公司特地委托四川蜀鼎律师事务所魏东博士/教授/高级律师和蒋华硕士/专家律师沟通代理其应诉。该上海公司对魏东博士的授权时特别授权。
接受委托后,魏东博士和蒋华硕士认真研究了案情和法律问题,拟定了详细的代理工作计划。近日,两位代理律师拟定了“管辖异议申请”并向法院提交,陈述了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依法不应对本案行使管辖权,而应移交上海市有关法院管辖(同时还提出了级别管辖异议)。
目前,本案尚在诉讼之中。